2025-07-04 1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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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辽交通文艺广播】
2025年7月1日6时,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科区交管大队余粮堡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蒙GJK***的小型轿车躲躲闪闪、形迹可疑。民警对驾驶员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驾驶员徐某昨晚跟朋友喝了两杯白酒,清晨去早市买菜,以为早上没有交警,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前行,结果被查。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科区交管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驾驶员徐某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
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为了自己和家人,酒后千万别碰方向盘。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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