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0 0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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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文水县供电公司关于长期零电量用户销户的通知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为规范文水县供用电秩序,国网文水县供电公司初步核查后拟对连续6个月以上不用电用户予以销户(后附明细)。如公示期间对供电公司核查信息存在疑问或者现阶段有用电需求,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到对应供电所办理相关业务。如公示名单电费户内有预收余额,请携带退费手续及时到对应供电所办理退费业务。
特此通知

长期零电量用户销户明细.docx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文水县供电公司
2025年5月19日
来源:文水融媒